疗哕
平按:此篇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六《杂病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十二第一。
哕,以草刺鼻,嚏而已;无息而疾迎引之,立已;大惊之,亦可。
疾迎引之者,以草刺无息,可疾迎更刺,引大惊令□,哕愈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亦可”下有“已”字。注“令”下原缺一字,原钞于左方注有“动”字,谨拟作“动”,袁刻空三格,不合。
腰痛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末,见《素问》卷十一第四十一《刺腰痛篇》,又见《甲乙》卷九第八,惟编次前后略异。
足太阳脉令人腰痛引项脊尻,背如重状,刺其郄中太阳正经出血,春无见血。
项、脊、尻,皆足太阳脉行处,故腰痛相引郄中足②太阳,刺金门。足太阳在冬春时气衰,出血恐虚,故禁之也。
②“足”,仁和寺本作“之”。
少阳令人腰痛,如以针刺其皮中,循然不可以俛仰,不可顾,刺少阳成骨之端出血,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独起,夏无见血。
少阳,足少阳也。其脉行颈循胁出气街以行腰,故腰痛不可俛仰反顾。成骨,膝膑外侧起大骨,足少阳脉循脾③出过,故腰痛刺之。足少阳在春,至夏气衰,出血恐虚,故禁之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循然”作“循循然”。“不可顾”《素问》作“不可以顾”,《甲乙》作“不可以左右顾”。“成骨”《甲乙》作“盛骨”。“独起”下,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有“者”字。
③“脾”,人卫本注曰:据本书卷八首篇当作“髀”。
阳明令人腰痛不可顾,顾如有见者,喜悲,刺阳明于骭前三痏,上下和之,出血,秋无见血。
足阳明龙者,循喉咙入缺盆,又支者,循腹里下气街,故腰痛不可顾。阳明谷气虚,故妄有见。虚为肝气所克,故喜悲。下循胻外廉,故刺之以和上下。足阳明在仲夏,至秋而衰,出血恐虚,故禁之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不可顾”作“不可以顾”;“喜悲”作“善悲”;“骭”作“□”,新校正云:“《甲乙》□作骭。”今本《甲乙》仍作“□”。又注“在仲夏”上,袁刻有“脉”字。
足少阴令人腰痛引脊内痛,刺足少阴内踝下二痏,春无出血,出血大虚,不可复也。
足少阳脉上股内后廉,贯脊属肾络膀胱,故腰痛引脊内痛也。出然骨之下,循内踝之后,故取内踝之下。少阴与太阳在冬,至春气衰,出血恐虚,故禁之也。
平按:“脊内痛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脊内廉”,《素问》新校正云:“全元起本‘脊内廉’作‘脊内痛’,《太素》亦同。此前少足太阴腰痛证并刺足太阴法,应古文脱简也。”
居阴之脉,令人腰痛,腰中如张弩弦,刺居阴之脉,在腨踵鱼肠之外,循之累累然,乃针刺之,其病令人言嘿嘿然不慧,刺之三痏。
居阴脉在腨踵鱼肠之外,其处唯有足太阳脉,当是足太阳络也。
平按:“居阴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厥阴”,王注云:“厥阴一经作居阴,是传写草书厥字为居也。”“弩”上,
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有“弓”字;“鱼肠”作“鱼腹”。“循之”《甲乙》作“循循”。“言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善言”,《素问》新校正云:“详善言与默默二病难相兼,全元起本无善字,于义为允。”“嘿嘿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默默”。
解脉令人腰痛引膺,目□□然,时遗溲,刺解脉,在引筋肉分间,在郄①外廉之横脉出血,血变止。
解脉行处为病,与足厥阴相似,亦有是足厥阴络脉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引膺”作“引肩”;“□□”作“□□”;“引筋”作“膝筋”;“止”上有“而”字。“筋肉”,袁刻“肉”作“内”。
①“郄”,萧本作“郗”。今据仁和寺本改。
同阴之脉,令人腰痛,痛如小针针居其中,弗然肿,刺同阴之脉,在外踝上绝骨之端,为三痏。
同阴脉在外踝上绝骨之端,当是足少阳络脉也。
平按:“小针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小锤”,《素问》新校正云:“《太素》小锤作小针。”“弗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怫”。
解脉令人腰痛如别,常如折腰之状,喜怒,刺解脉,在郄中结络如黍米,刺之血射似黑,见赤血而已。
前之解脉与厥阴相似,今此刺解脉郄中,当是取足厥阴郄中之络也。
平按:“如别”《素问》作“如引带”,《甲乙》作“如裂”。“喜怒”《素问》作“善恐”,《甲乙》作“善怒”。“似黑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以黑”。《素问》新校正云:“按:全元起云:有两解脉,病源各异,恐误未详。”《素问》此条在“同阴之脉”上。
阳维之脉,令人腰痛,上弗然脉肿,刺阳维之脉,脉与太阳合腨下间,上地一尺所。
阳维,诸阳之会,从头下至金门、阳交即是也。行腰与足太阳合于腨下间,上地一尺之中,疗阳维肿痛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腰痛”下重“痛”字;“弗”作“怫”,下同;“肿”上无“脉”字;“上地”作“去地”。
冲绝之脉,令人腰痛,痛不可以俛,不可以仰,则恐仆,得之举重伤腰,衡绝络,恶血归之,刺之在郄②阳筋之间,上郄数寸衡居为二痏出血。
冲脉循脊里,因举重冲脉络绝,恶血归聚之处以为腰痛,可刺冲郄阳筋间,上数寸冲气居处。
平按:“冲绝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衡络”。“痛不可以俛,不可以仰,则恐仆”,《素问》作“不可以俛仰,仰则恐仆”,《甲乙》作“得俛不得仰,仰则恐仆”。“绝络”《素问》作“络绝”,《甲乙》作“络绝伤”。《甲乙》“筋之间”作“之筋间”。
②“郄”,萧本作“郗”。今据仁和寺本改。下文及注同,不再举。
会阴之病,令人腰痛,痛上漯漯然汗出,汗干令人欲饮,已欲走,刺直阳之脉上二痏,在乔上郄下下三寸所横居,视其盛者出血。
刺直阳者,有本作“会阳”,乔上郄下横居络脉也。
平按:“漯漯然”《甲乙》作“濈濈然”。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汗”下有“出”字;“饮”下重一“饮”字;“二痏”作“三痏”;
“乔”作“蹻”。“郄下下三寸所”《素问》作“郄下五寸”,《甲乙》作“郄下三所”。
飞阳之脉,令人腰痛,痛上弗弗然,甚则悲以恐,刺飞阳之脉,在内踝上二寸太阴之前,与阴维会。
足太阳别,名曰飞阳,有本“飞”作“蜚”。太阳去外踝上七寸,别走足少阴。当至内踝上二寸,足少阴之前,与阴维会处,是此刺处也。
平按:“二寸”《素问》作“五寸”,新校正云:“当作二寸。”“太阴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少阴”,据本注“足少阴之前,与阴维会处”,则“太阴”恐系“少阴”传写之误。
昌阳之脉,令人腰痛,痛引膺,目□□然,甚则反折,舌卷不能言,刺内筋为二痏,在内踝上大筋前太阴后,上踝三寸所。
内筋在踝大筋前太阴后,内踝上三寸所。大筋,当是足太阴①之筋。内筋支筋,在足太阳大筋之前,足太阴筋之后,内踝上三寸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“内踝”作“内踝上”;“三寸”作“二寸”。
①“阴”,人卫本注曰:疑是“阳”之误。
散脉令人腰痛而热,热甚生烦,腰下如有横木居其中,甚则遗溲,刺散脉,在膝前肉分间,在络外廉束脉,为三痏。
散脉在膝前肉分间②者,十二经脉中,惟足厥阴、足少阳在膝前主溲,故当是此二经之别名。在二经大络外廉小筋名束脉,亦名散脉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肉”上有“骨”字;“络”上无“在”字。注“膝前”,袁刻误作“脉前”。
②“间”,萧本误作“门”。今据仁和寺本改。
肉里之脉,令人腰痛,不可以咳,咳则筋挛急,刺肉里之脉为二痏,在太阳之外,少阳绝骨之后。
太阳外,绝骨后,当是少阴为肉里脉也。
平按:“筋挛急”,《素问》“挛”作“缩”,《甲乙》无“急”字。《甲乙》“之后”作“之端”。
腰痛侠脊而痛至头沉沉然,目□□欲僵,刺足太阳郄出血。
足阳明在头下,支者起胃下口,循腹里下至气街,腹里近脊,故腰痛刺足阳明郄中出血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沉沉”作“□□”;“□□”作“□□”;“僵下”有“仆”字;“郄”下有“中”字。《素问》新校正云:“《太素》作头沉沉然。”
腰痛上寒,刺足太阳、阳明;上热,刺足厥阴;不可以俛仰,刺足少阳;中热如喘,刺足少阴,刺郄中出血。
腰痛上热,补当腰足太阳、足阳明脉。腰痛上寒,泻当腰足厥阴脉。足少阳主机关,不可俛仰,取足少阳。腰痛中热□如喘气动,可取足少阴郄中出血也。
平按:“如喘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而喘”。注“机”下,袁刻脱“关”字。“中热”下原缺一字,原钞旁注“极”字。又按注“上热”、“上寒”,与经文不合,疑有误。
腰痛引少腹控□,不可仰,刺腰尻交者两胂上,以月生死为痏数,发针立已。
□,以沼反。胂,脊骨两箱肉也。
平按:“两胂上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两踝胂上”。《素问》“立已”下有“左取右,右取左”六字。
腰痛,痛上寒,取足太阳;痛上热,取足厥阴;不可以俛仰,取足太阳;中热而喘,取足少阴、腘中血络。
前腰痛刺郄中,此刺腘中也。
平按:此段《甲乙》无,《素问》在“腰痛引少腹”一段之前,其文意亦小异。《素问》云:“腰痛上寒,不可顾,刺足阳明;上热,刺足太阴;中热而喘,刺足少阴。大便难,刺足少阴。少腹满,刺足厥阴。如折不可以俛仰,不可举,刺足太阳。引脊内廉,刺足少阴。”新校正云:“按全元起本及《甲乙经》并《太素》自‘腰痛上寒’至此并无,乃王氏所添。”再检本书此段①如上“腰痛寒”一段,仅“不可以俛仰刺足太阳”与“刺足少阳”不同。注云:“前条为刺郄中,此刺腘中。”则此条与上条,亦可互相发明也。
①“此段”,人卫本注曰:据《素问》新校正即为全元起本《素问》所无,则杨氏自当录自《灵枢》,而今本《灵枢·杂病篇》文,已为后人据《素问》前段有所增改,是又当据本书此段以删订之矣。
髀疾
平按:此篇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四《厥病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十第一下篇。
髀不可举,侧而取之,在枢合中,以员利针,大针不可。
足太阳脉过髀枢中,即为枢合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髀”上有“足”字。“枢合”《甲乙》作“枢阖”。“大针不可”《灵枢》作“大针不可刺”。
膝痛
平按:此篇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六《杂病篇》,《甲乙经》见同上。
膝中痛,取犊鼻,以员利针,针发而间之,针大如牦,刺膝无疑。
犊鼻,足阳明脉气所发,故膝痛取之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针”字不重。
痿厥
平按:此篇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六《杂病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十第四。
痿厥为四束悗,乃疾解之,日二,不仁者十日而知,毋休,病已止。
四束,四肢如束。悗,烦也。
平按:“为四束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作“为四末束”。《甲乙》“悗”作“闷”。
泄
平按:此篇上节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三《热病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七第四。下节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四《厥病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十一第五。
□,取之阴乔及三毛上及血络出血。
□,痳①也。阴乔上循阴股入阴,故取阴乔所主病者。足厥阴脉起大指丛毛之上,入毛中环阴器,故□取阴乔脉所主之输,并取足厥阴脉三毛之上,及此二经之络去血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□”作“癃”,《甲乙》作“痓”。
①痳,音吝,同“淋”。《释名·释疾病》:“痳,小懔也。小便难,懔懔然也。”《玉篇·疒部》:“痳,小便难也。”
病泄下血,取曲泉。
曲泉,足厥阴脉之所入也。
平按:“泄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作“注”。
如蛊如妲病
平按:此篇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三《热病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八第一。
男子如蛊,女子如妲,身体腰脊如解,不欲食,先取涌泉见血,视跗上盛者,尽见血。
蛊,音古。妲,音但。女惑男为病,男病名蛊,其状狂妄,失其正理,不识是非,醉于所惑;男惑女为病,女病为妲,其状痿黄羸瘦,醉于所惑。今有男子之病如蛊,女子之病如妲,可并取肾之井,可息相悦之疾也。问曰:喜怒忧思乃生于心,今以针灸①疗之,不亦迂乎?答曰:病有生于风寒暑湿,饮食男女,非心病者,可以针石汤药去之。喜怒忧思伤神为病者,先须以理,清神明性,去喜怒忧思,然后以针药裨而助之,但用针药者,不可□□又加身体骨脊解别不欲食者,先取足少阴于足下涌泉之输去血,及循少阴于足跗上络盛之处去血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妲”作“怛”;“食”上有“饮”字。“涌泉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作“湧泉”。
①“灸”,萧本原作“炙”。今据仁和寺本改。
癫疾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“故令人发为癫疾”,见《素问》卷十三第四十七《奇病论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十一卷第二。自“癫疾始生先不药”至末,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二《癫狂篇》,《甲乙》见同上。
黄帝问岐伯曰:人生而有病癫疾者,病名为何?安得之?答曰:病名为胎疾,此得之在腹中时,其母有所大惊,气上不下,精气并居,故令人发为颠疾。
人之生也,四月为胎,母为人、物所惊,神气并上惊胎,故生已发为癫疾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腹中”上有“母”字;“故令人”作“故令子”。
癫疾始生,先不乐,头重痛,视举目赤,其作极已而烦心,候之于颜,取手太阳、阳明、太阴,血变而止。
手太阳上头在目络心,手阳明络肺,手太阴与手阳明通,故不乐、头重、目赤、心烦取之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其”作“甚”。《甲乙》无“阳明”二字。
癫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,候之手阳明、太阳,右僵者政其右,左僵者政其左,血变而止也。
手太阳支者,别颊上□抵鼻,手阳明侠口,故啼呼左右僵皆取之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悸”下有“者”;两“僵”字均作“强”;“政其右”作“攻其左”;“政其左”作“攻其右”。又按:注“皆取之也”,则两“政”字,恐系“攻”字传钞之误。
癫疾始作而反僵,因脊痛,候之足太阳、阳明、手太阳,血变而止。
足太阳侠脊,足阳明耳前上至额颅在头,手太阳绕肩甲交肩上,故反僵脊痛取之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而反僵”作“先反僵”;“阳明”下有“太阴”二字。
治癫疾者,常与之居,察其所当取之处,病至视之,有过者即泻之,置其血于瓠壶之中,至其发时,血独动矣,不动,灸穷骨二十五壮。穷骨者,胝骨也。
病有过者,视其络脉病过之处,刺取病血,盛之瓠壶中,至其发时血自动,不动者,灸穷骨也。
平按:“二十五壮”《灵枢》作“二十壮”,《甲乙》作“三十壮”。“胝骨”《甲乙》作“尾骶”。
骨癫疾者,□、齿、诸输、分肉皆满,而骨居汗出,烦悗,欧多涎沫,其气下泄,不治。
居,处也。骨之癫疾,不可疗候有八:颔、齿、输及分肉间①,骨处汗出,烦悗,欧多涎沫,气下泄。有此八候,是骨癫疾,死不可疗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颔”作“□”。《甲乙》“而骨居”作“而骨居强直”;“悗”作“闷”。《灵枢》“涎沫”作“沃沫”。注“有此八候”,袁刻“此”误作“死”。
①“间”,人卫本注曰:据经文,此后疑脱“皆满”二字。
筋癫疾,身卷挛急大,刺项大经之大杼脉。欧多涎沫,气下泄,不治。
身卷挛急大者,是足太阳之病,宜刺项之大经足太阳脉大杼之穴。若欧液沫,气下泄,死不可疗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疾”下有“者”字。“卷”《灵枢》作“倦”。《甲乙》“急”下有“脉”字;“杼”下无“脉”字。“液”《灵枢》作“沃”,《甲乙》作“涎”。
脉癫疾,暴仆,四肢之脉皆胀而纵。脉满,尽刺之出血;不满,灸侠项太阳,灸带脉于腰相去三寸,诸分肉本输。欧多沃沫,气下泄,不治。
癫疾暴前倒仆,四肢脉皆胀满而纵缓者,可刺去其血。若不胀满,可灸太阳于项疗主病者,又灸□□当十四椎相去三寸分肉之间,疗主癫疾之输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癫疾”下有“者”字;“侠”上有“之”字。《灵枢》“侠”作“挟”。《甲乙》“灸带脉”上有“又”字;“沃”作“涎”。注“灸”下二字原不全,玩其剩处,似“带脉”二字,袁刻作“腰取”二字,恐误,据经文应作“带脉”二字。
治癫疾者,病发如狂者,死不治。
僵仆倒而不觉等谓之癫,驰走妄言等谓之狂,今癫疾发而若狂,病甚故死不疗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癫”上无“治”字;“病”作“疾”。
惊狂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末,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二《癫狂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十一第二。
治狂始生,先自悲,喜忘、喜怒、喜恐者,得之忧饥,治之取手太阳、阳明,血变而止,及取足太阴、阳明。
人之狂病,先因忧结之甚,不能去解于心,又由饥虚,遂神志失守,则自悲,喜忘、喜怒、喜恐,乘即发于狂病,虽得之失志,然因疗之心腑手太阳,肺腑手阳明也。足太阴、阳明主谷,亦可补此二脉,以实忧饥,虚损即愈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悲”下有“也”字。三“喜”字,《甲乙》均作“善”;《灵枢》作“苦怒善恐”。“手太阳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作“手太阴”。
狂始发,少卧不饥,自高贤也,自辩智也,自尊贵也,喜骂詈,日夜不休,治之取手阳明、太阳、太阴、舌下少阴,视脉之盛者,皆取之,不盛者释之。
手阳明络肺,手太阳络心,手太阴属肺主气,故少卧、自高等,皆是魄失气盛,故视脉盛者皆泻去之,及舌下足少阴脉盛者,互泻去之。
平按:“喜骂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作“善骂”。“视”下,《灵枢》无“脉”字。注“互”,袁刻作“亦”。
狂,喜惊喜笑,好歌乐,妄行不休者,得之大恐,治之取手阳明、太阳、太阴。
此三脉乃是狂惊歌乐妄行所由,准推可知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喜惊喜笑”作“言惊善笑”,《甲乙》作“善惊善笑”。
狂,目妄见、耳妄闻、喜呼者,少气之所生也,治之取手太阳、太阴、阳明、足太阴、头、两颔。
狂而少气,复生三病,因此四经,故皆取之也。
平按:《甲乙》“足太阴”作“足太阳”;“头”上有“及”字。《灵枢》“颔”作“□”。
狂者多食,喜见鬼神,喜笑而不发于外者,得之有所大喜,治之取足太阴、阳明、太阳,复取手太阴、太阳、阳明。
不发于外者,不于人前病发也。得之大喜者,甚忧大喜并能发狂,然大喜发狂与忧不同,即此病形是也。手足太阳、手足阳明、手足太阳,是疗此病所由,故量取之,以行补泻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喜见”、“喜笑”作“善见”、“善笑”;“复取”作“后取”。
狂而新发,未应如此者,先取曲泉左右动脉及盛者见血,食倾已,不已,以法取之,灸骶骨二十壮。
曲泉,肝足厥阴脉穴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食顷”作“有顷”。
厥逆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末,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二《癫狂篇》。自篇首至“立快者是也”,见《甲乙经》卷七第三。自“内闭不得溲”至末,见《甲乙经》卷九第十。
厥逆为病也,足暴凊①,胸若将别,腹若将以刃切之,烦而不能食,脉小大皆清缓,取足少阴,凊取足阳明,凊则补之,温则泻之。
厥逆之病,足冷胸痛,心闷不能食,其脉动之大小皆多血少气。缓而温者,可取足少阴输穴,泻其热气。足之寒者,取足阳明输穴,补其阳虚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将别”作“将裂”;“脉小大皆凊②”作“脉小大皆涩”。“暴凊”、“凊取足阳明,凊则补之”,三“凊”字,今本《灵枢》及《甲乙经》均作“清”,明·赵府居敬堂《灵枢》均作“凊”;“腹”作“肠”“刃”作“刀”;“缓”作“暖”。
①“凊”,仁和寺本作“清”,据后文,此节经文两清字皆应作“凊”。
②“凊”据经文宜作“清”,或经文抄误,待考。
厥逆腹满胀肠鸣,胸满不得息,取之下胸二肋咳而动手者,与背输以指按之立快者是也。
厥逆胸满不得息,可量取②下胸二肋咳而动手之处,谓手太阴中府输也。厥逆腹满胀肠鸣,量取背胃及大小腹③输疗主病者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满胀”作“胀满”;“二肋”作“二胁”。《甲乙》“动”下有“应”字;“输”作“俞”,《灵枢》作“腧”。注“背胃”,据经文应作“背输”,袁刻作“背输”。
②“取”,仁和寺本误作“耳”。
③“腹”,人卫本注曰:疑“肠”之误,此句总谓量取背上之胃输、大肠输及小肠输。袁、萧二氏“胃”
内闭不得溲,刺足少阴、太阳与骶上以长针;气逆,取其太阴、阳明;厥甚,取少阴、阳明动者之经。
足少阴、太阳主于便溲,故厥便溲闭,取此阴阳二经输穴疗主病者。若加气逆,可取手足太阴、阳明疗主病者。若此闭及气逆厥甚,可取手足少阴、阳明二经动脉疗主病者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厥”下有“阴”字。“厥甚,取少阴”《甲乙》作“厥甚,取太阴”。
厥死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末,见《素问》卷十三第四十七《奇病论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九第十一。
黄帝问岐伯曰:有□者,一日数十溲,此不足也。身热如炭火,颈膺如格,人迎躁盛,喘息气逆,此有余也。太阴脉微细如发者,此不足也。其病安在?名为何病?岐伯曰:病在太阴,其藏在胃,颇在肺,病名曰厥死,不治,此得五有余、二不足也。问曰:何谓五有余、二不足?答曰:所谓五有余者,五病之气有余也;二不足者,亦二病之气不足也。今外得五有余,内得二不足者,此其身不表不里,亦明死矣。
□,痳也。人有病一日数十溲,肾气不足也。手太阴脉如髮,肺气不足也。此则二脏不足也。身热如火,一有余也;颈及膺二气盛如格,三有余也;颈前胃脉人迎躁盛,四有余也;喘息气逆,五有余也。人之遇病,外有五有余,内有二不足者,病在手足太阴,藏于胃中,动之于肺,非定在于表里,名曰厥死之病,不可疗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炭”下无“火”字;“其藏在胃”作“其盛在胃”。《甲乙》“五病之气”,无“五”字。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亦二病之气不足也”作“亦病气之不足也”。“亦明死矣”《甲乙》作“亦死证明矣”。又按:本注阙“二有余”一条,《素问》王注云:“五有余者,一身热如炭,二颈膺如格,三人迎躁盛,四喘息,五气逆也。”
阳厥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末,见《素问》卷十三第四十六《病能论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十一第二。
黄帝曰:有病喜怒者,此病安在?[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喜怒”作“怒狂”;“在”作“生”,新校正云:“《太素》怒狂作善怒。”]岐伯曰:生于阳。问曰:阳何以使人狂?答曰:阳气者,因暴折而难决,故喜怒,病名阳厥。[平按:“喜怒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善怒”。]问曰:何以知之?答曰:阳明者常动,巨阳、少阳不动而动大疾①,此其候也?
足阳明人迎脉常动。有病名阳厥,以阳气暴有折损不通,故狂而喜怒,以其太阳、少阳不动而大疾,以为候也。
平按:《甲乙》“巨阳”作“太阳”。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不动”下重“不动”二字。注“有病”,袁刻作“有疾”;“不动而大疾”,袁刻“动”误作“通”。
①“大疾”,萧本原作“太疾”。今据仁和寺本改。注同。
问曰:治之奈何?答曰:衰其食即已。夫食入于阴,长气于阳,故夺之食即已。使之服之,以生铁落为饮,夫生长气,椎铁落自下气疾。
衰其食者,少食也。谷气热,故推入腹内,阴中长盛阳,所以憎于狂病。故夺于情少食,令服生铁落,病则愈矣。生铁落,铁浆也。
平按:“衰其食”《素问》作“夺其食”,新校正云:“《甲乙经》夺作衰,《太素》同。”“落”《素问》作“洛”。“夫生长气,椎铁落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夫生铁落者”。又按:“生长气,椎铁”五字颇费解,当必有误,原钞如是,故仍之。
风逆
平按:此篇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二《癫狂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十第二下篇。
风逆,暴四支肿,身漯漯,唏然时寒,饥则烦,饱则喜变,取手太阴表里、足少阴、阳明之经,肉凊取荣①,骨凊取井也。
手太阴为里,手阳明为表,二经主气。肉者土也,荣者火也,火以生土,故取荣温肉也。骨者水也,井者木也,水以生木,以子实母,故取井温骨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“支”作“肢”;“喜变”作“善变”。“凊”,今本《灵枢》及《甲乙》均作“清”,赵府本《灵枢》作“凊”。《甲乙》“荣”作“营”。
①“荣”,人卫本注曰:据赵府本《灵枢·癫狂篇》应作“荥”,注同。
风痓
此篇见《灵枢》卷五第二十三《热病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七第四。
风痓,身反折,先取足太阳及腘中;及血络中有寒,取三里。
足太阳行腰脊,故身痓反折,取其脉所生输穴及腘中正经。视血络黑也,可取足阳明三里之输也。
平按:《灵枢》“痓”作“痉”;“血络”下有“出血”二字。《甲乙》“血络”下有“出血痓”三字。
酒风
平按:此篇见《素问》卷十三第四十六《病能论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十第二下篇。
黄帝问曰:有病身体懈惰,汗出如浴,恶风少气,此为何病?答曰:名曰酒风。问曰:治之奈何?岐伯曰:以泽泻、术各十分,麋衔五合,以三指撮,为后饭。
饮酒汗出得风,名曰酒风。先食后服,故曰后饭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病者”作“有病”;“五合,以三指撮”作“五分,合以三指撮。”《素问》王注云:“饭后药先,谓之后饭。”与此注不同。
经解
平按:此篇见《素问》卷十三第四十六《病能论篇》。
所谓深之细者,其中手如针,聚者坚也,愽者大也。《上经》者,气之通天也。《下经》者,言病之变化也。
诊脉所知,中手如针,此细之状也。切,按也。《上经》言上通天之气,《下经》言下病之变化也。又自腰以上,随是何经之气,以为上经;自腰以下,以为下经。上经通于天气,下经言其变化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“针”下有“也”字;“气”上有“言”字。
《金匮》者,决死生也。
《金匮》之章,作决死生之论也。
《揆度》者,切度之。《奇恒》者,言奇病也。所谓奇者,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者也。恒者,得以四时死者也。所谓揆者,方切求也。度者,得其病处也,以四时度之也。
得病传之,至于胜时而死,此为恒也。中生喜怒,令病次传死者,此为奇也。揆者,方将求病所在,揆量之也。度者,得其病处,更于四时度其得失也。
平按:“方切求也”下,《素问》有“言切求其脉理也”七字。注“令病次传死者”,《素问》新校正引杨注作“令病次传者”,无“死”字。又按《素问》王注云:“凡言所谓者,皆释未了义。今此所谓,寻前后经文,悉不与此篇义相接。似今数处少成文义者,终是别释经文,世本既阙第七二篇,应彼阙经错简文也。古文断裂,缪续于此。”
身度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末,俱见《素问》卷八第二十八《通评虚实论篇》,惟自“问曰:形度”至“何以知其度也”一节在后,“脉浮而涩”二句在前,与《甲乙经》卷七第一中篇同,在经文“春秋则生,冬夏则死”之下。详《素问》新校正云:“按《甲乙经》移续于此,旧在后‘帝曰:形度骨度脉度筋度,何以知其度也’下,王氏以为错简,移附于此。”据新校正所云,则本书编次,与旧时无异也。
问曰:形度、骨度、脉度、筋度,何以知之其度也?曰:脉浮而涩,涩者而身有热者,死也。
形骨筋等有病,于身节度,可诊脉而知,故脉浮而涩者,身必有热,身热脉浮涩者死也。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“而身”上无“者”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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