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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黄帝内经太素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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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 updated on 2025年4月15日

九气

平按:此篇见《素问》卷十一第三十九《举痛论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一第一。

黄帝曰:余闻百病生于气也,怒则气上,喜则气缓,悲则气消,恐则气下,寒则气收聚,炅则腠理开气泄,忧则气乱,劳则气耗,思则气结,九气不同,何病之生?

炅,音桂,热也。人之生病,莫不内因怒、喜、思、忧、恐等五志,外因阴阳寒暑,以发于气而生百病。所以善摄生者,内除喜怒,外避寒暑,故无道夭,遂得长生久视者也。

若纵志放情,怒以气上伤魂,魂伤肝伤也。若喜气缓伤神,神伤心伤也。若忧悲气消,亦伤于魂,魂伤肝伤也。恐以气下则伤志,志伤肾伤也。若多寒则气收聚,内伤于肺也。若多热腠理开泄,内伤于心也。忧则气乱伤魄,魄伤则肺伤也。若多劳气耗,则伤于肾。思以气结伤意,意伤则脾伤也。五脏既伤,各至不胜时则致死也,皆由九邪生于九气,所生之病也。

平按:《素问》“余闻”作“余知”;“气收”下无“聚”字“气泄”上无“腠理开”三字;“忧”作“惊”。新校正云:“按《太素》惊作忧。”与此正合。又注“伤魄”、“魄伤”二“魄”字,原钞作“魂”,原校作“魄”。按经文云:“肺藏气,气舍魄”。又云:“肺在志为忧。”作“伤魄”亦合。

岐伯曰:怒则气逆,甚则欧血及食而气逆上也。

因引气而上,故气逆。怒甚气逆,则致欧血及食气逆上也。

平按:“食而气逆”《素问》作“飧泄”。按新校正云:“按《甲乙经》、《太素》作食而气逆。”与此正合。

喜则气和志达,营卫行通利,故气缓焉。

喜则气和志达,营卫行利,故气缓为病也。

平按:“通”上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均无“行”字。

悲则心系急,肺布叶举,两焦不通,营卫不散,热气在中,故气消。

肝脉上入颃颡,连目系;肢者,从肝别贯膈,上注肺。肺以主悲,中上两焦在于心肺,悲气聚于肺,叶举心系急,营卫之气在心肺,聚而不散,神归不移,所以热而气消虚也。

平按:《素问》“两焦不通”作“而上焦不通”。新校正云:“按《甲乙经》、《太素》作两焦不通。”与此正合。又王注释“布叶”,谓“布盖之大叶”,新校正疑非是,复引全元起云:“悲则损于心,心系急则动于肺,肺气系诸经,逆故肺布而叶举。安得谓肺布为肺布盖之大叶?”据此,则全注与本注意合。

恐则精却,却则上焦闭,闭则气还,还则下焦胀,故气不行。

虽命门藏精,通名为肾,脉起肾,上贯肝膈,入肺中;肢者,从肺络心,注胸中。故人惊恐,其精却缩。上焦起胃口上,上焦既闭不通,则气不得上,还于下焦,下焦胀满,气不得行。

平按:“精却”《甲乙经》作“神却”。又《素问》新校正云:“气不行,当作气下行。”玩本注,仍当作“气不行”。

热则腠理开,营卫通,故汗大泄。

气不得行,或因热而腠理开,营卫外通,汗大泄也。
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“热”作“炅”。《素问》“故汗大泄”作“汗大泄,故气泄。”

寒则腠理闭,气不行,故气收聚。

因营卫不通,遇寒则腠理闭塞,则气聚为病也。

平按:“寒则腠理闭”,《甲乙经》无此三句,《素问》在“炅则腠理开”三句之前。“聚”《素问》作“矣”。

忧则心无所寄,神无所归,虑无所定,故气乱。

心,神之用。人之忧也,忘于众事,虽有心情,无所任物,故曰无所寄。气营之处,神必归之,今既忧繁,气聚不行,故神无归也。虑,亦神用也,所以忧也,不能逆虑于事,以气无主守,故气乱也。

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“忧”均作“惊”。新校正云:“《太素》惊作忧。”“寄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均作“倚”。注“心情”,别本作“心精”。

劳则喘喝汗出,内外皆越,故气耗。

人之用力劳乏,则气并喘喝,皮腠及内脏腑皆汗,以汗即是气,故汗出内外气衰耗也。

平按:“喘喝”,顾本《素问》作“喘息”,赵府本作“喘且”,《甲乙经》同。“内外”,《素问》作“外内”。

思则身心有所存,神有所止,气留而不行,故气结矣。

专思一事,则心气驻一物。所以神务一物之中,心神引气而聚,故结而为病也。

平按:“身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均无。《甲乙经》“存”作“伤”。《素问》“止”作“归正”,新校正云:“按《甲乙经》归正二字作止字。”“气留”《甲乙经》作“气流”。

调食
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“皆辛”,见《灵枢》卷八第五十六《五味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六第九,惟编次前后稍异。自“肝色青”至“五味所宜”,见《素问》卷七第二十二《脏气法时论》。自“黄帝问少俞曰”至“走肉矣”,见《灵枢》卷九第六十三〈五味论〉。自“五味”至末,见《灵枢》卷十二第七十八《九针论》,又见《素问》卷七第二十三《宣明五气篇》。

黄帝曰:愿闻谷气有五味,其入五脏,分别奈何?

谷气津液,味有五种,各入其五脏,别之奈何?

伯高曰:胃者,五脏六腑之海也,水谷皆入于胃,五脏六腑皆禀于胃。

胃受水谷,变化以滋五脏六腑,五脏六腑皆受其气,故曰皆禀①也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“伯高曰”作“岐伯对曰”;无“水谷”二字。“禀”下,《灵枢》有“气”字。

①“禀”,萧本作“秉”,今据仁和寺本改。

五味各走其所喜,谷味酸,先走肝;谷味苦,先走心;谷味甘,先走脾;谷味辛,先走肺;谷味咸,先走肾。

五味所喜,谓津液变为五味,则五性有殊,性有五行,故各喜走同性之脏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自“谷味酸”以下至“走肾”,文法与此不同,而义意相类。

谷气津液已行,营卫大通,乃化糟粕,以次传下。

水谷化为津液,清气犹如雾露,名营卫,行脉内外,无所滞碍,故曰大通。其沉浊者,名为糟粕。泌别汁入于膀胱,故曰以次传下也。粕,颇洛反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“谷气”下有“营卫俱行”四字;“糟粕”上无“化”字。

黄帝曰:营卫之行奈何?

因前营卫大通之言,故问营卫所行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“之行”作“俱行”。

伯高曰:谷始入于胃,其精微者,先出于胃之两焦,以既五脏,别出两行于营卫之道。

精微,津液也。津液资五脏已,卫气出胃上口,营气出于中焦之后,故曰两行道也。

平按:“既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经》均作“溉”。“行”上,《甲乙经》有“焦”字。

其大气之搏而不行者,积于胸中,命曰气海,出于肺,循喉咙,故呼则出,吸则入。

搏,谤各反,聚也。谷化为气,计有四道:精微营卫,以为二道;化为糟粕及浊气并尿,其与精下传,复为一道;搏而不行,积于胸中,名气海,以为呼吸,复为一道,合为四道也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“命曰”作“名曰”。《灵枢》“咙”作“咽”。

天之精气,其大数常出三入一,故谷不入,半日则气衰,一日则气少矣。

天之精气,则气海中气也。气海之中,谷之精气,随呼吸出入也。人之呼也,谷之精气三分出已,及其吸也,一分还入,即须资食,充其肠胃之虚,以接不还之气。若半日不食,则肠胃渐虚,谷气衰也。一日不食,肠胃大虚,谷气少也。七日不食,肠胃虚竭,谷气皆尽,遂命终也。

平按:“天之精气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经》作“天地之精气”。

黄帝曰:谷之五味,可得闻乎?伯高曰:请尽言之。

充虚接气,内谷为宝,故因其问,请尽言之。

五谷:

五谷、五畜、五果、五菜,用之充饥则谓之食,以其疗病则谓之药。是以脾病宜食粳米,即其药也;用充饥虚,即为食也。故但是入口资身之物,例皆若是。此谷、畜、果、菜等二十物,乃是五行五性之味,脏腑血气之本也,充虚接气,莫大于兹,奉性养生,不可斯须离也。黄帝并依五行相配、相克、相生,各入脏腑,以为和性之道也。案神农及名医《本草》,左右不同,各依其本具录注之,冀其学者量而取用也。

粳米饭甘,

味苦平,无毒。稻米味甘温生。

平按:《灵枢》“粳”作“秔”,音庚。《灵枢》、《甲乙经》均无“饭”字。注“生”,原钞作“生”,原校作“平”。

麻酸,

胡麻味甘平,麻子味甘平。

大豆咸,

大豆黄卷味甘平,无毒。生大豆味甘平。

麦苦,

大麦味咸温微寒,无毒,似穬麦无皮。穬麦味甘微寒,无毒。小麦味甘微寒,无毒。

黄黍辛。

丹黍米味苦微温,无毒。黍米味甘温,无毒。

五果:枣甘,

大枣味甘平,杀乌头毒。生枣味辛。

李酸,

人,味辛甘平,无毒。实,味苦。

平按:注“人”,别本作“李”。

栗咸,

栗味咸温,无毒。

杏苦,

核,味甘苦温。花,味苦,无毒。实,味□酸。

桃辛。

核,味苦甘平,无毒。实,味咸。

五畜:牛甘,

肉味甘平,无毒。

犬酸,

牝犬肉味咸酸,无毒。

猪咸,

肉味苦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“猪”作“豕”,下同。

羊苦,

味甘大热,无毒。

鸡辛。

丹雄鸡味甘微温微寒,无毒。白雄鸡肉微温。乌雄鸡肉温也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“牛、犬、豕、羊、鸡”下,均有“肉”字。

五菜:葵甘,

冬葵子味甘寒,无毒,黄芩为之使。葵根味甘寒,无毒。叶为百菜主。心伤人。

韭酸,

味辛酸温,无毒。

藿咸,

案《别录》:小豆叶为藿。

薤苦,

味辛苦温,无毒。

葱辛。

葱实味辛温,无毒。根主伤寒头痛。汁平。

五色:黄色宜甘,青色宜酸,黑色宜咸,赤色宜苦,白色宜辛。

养生疗病,各候五味之外色,以其味益之也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“黄、青、黑、赤、白”下,均无“色”字。

凡此五者,各有所宜。所言五宜者:脾病者,宜食粳米饭、牛肉、枣、葵;

脾病食甘,《素问》甘味补,苦味为泻。

平按:“所言五宜者”,《灵枢》作“五宜所言五色者”。

心病者,宜食麦、羊肉、杏、薤;

心病食苦,《素问》咸味补,甘味为泻。

肾病者,宜食大豆黄卷、猪肉、栗、藿;

肾病食咸,《素问》咸味泻,苦味为补也。黄卷,以大豆为之。

肝病者,宜食麻、犬肉、李、韭;

肝病食酸,《素问》酸味泻,辛味为补。

肺病者,宜食黄黍、鸡肉、桃、葱。

肺病食辛,《素问》辛味泻,酸味为补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“黍”上无“黄”字。

五禁:肝病禁辛,心病禁咸,脾病禁酸,肾病禁甘,肺病禁苦。

五味所克之脏有病,宜禁其能克之味。

肝色青,宜食甘,粳米饭、牛肉、枣,皆甘;

肝者,木也。甘者,土也。宜食甘者,木克于土,以所克资肝也。

平按:《素问》无“饭”字。“枣”下《灵枢》《素问》均有“葵”字。

心色赤,宜食酸,犬肉、李,皆酸;

心者,火也。酸者,木也。木生心也,以母资子也。

平按:“食酸”下,《素问》有“小豆”二字。新校正云:“《太素》小豆作麻。”应依新校正补入。“犬肉”下,《灵枢》有“麻”字。“李”下《素问》、《灵枢》均有“韭”字。

脾色黄,宜食咸,大豆、豕肉、栗,皆咸;

脾者,土也。咸者,水也。土克于水,水味咸也,故食咸以资于脾也。

平按:“栗”下,《素问》、《灵枢》均有“藿”字。《素问》此段在“肺色白”段之下。

肺色白,宜食苦,麦、羊肉、杏,皆苦;

肺者,金也。苦者,火也。火克于金也,以能克为资也。

平按:“杏”下《素问》、《灵枢》均有“薤”字。

肾色黑,宜食辛,黄黍、鸡肉、桃,皆辛。

肾者,水也。辛者,金也。金生于水,以母资子。

平按:“桃”下《素问》、《灵枢》均有“葱”字。

辛散,

肝酸性收,欲得散者,食辛以散之。

酸收,

肺辛性散,欲得收者,食酸以收之。

甘缓,

脾甘性缓,欲得缓者,食甘以缓之。

苦坚,

心苦性坚,欲得坚者,食苦以坚之。

咸濡。

肾咸性濡,欲得濡者,食咸以濡也。

平按:“濡”《素问》作“耎”,下同。

毒药攻邪,

前总言五味有摄养之功,今说毒药攻邪之要。邪,谓风寒暑湿外邪者也。毒药俱有五味,故次言之。

五谷为养,

五谷五味,为养生之主也。

五果为助,

五果五味,助谷之资。

五畜为益,

五畜五味,益谷之资。

五菜为埤,

五菜五味,埤谷之资。

平按:“埤”《素问》作“充”。袁刻作“稗”,恐误。

气味合而服之,以养精益气。

谷之气味入身,养人五精,益人五气也。

此五味者,有辛酸甘苦咸,各有所利,或散或收或缓或坚或濡,

五味各有所利,利五脏也。散、收、缓、坚、濡等,调五脏也。

平按:《素问》“五”下无“味”字。

四时五脏病,五味所宜。

于四时中,五脏有所宜,五味有所宜。

平按:《素问》“病”下有“随”字。

黄帝问少俞曰:五味之入于口也,各有所走,各有所病。酸走筋,多食之,令人□;

力中反,淋也,篆字癃也。

平按:□《汉书·高祖本记》“年老□病勿遣”,作“□”,乃古文“癃”字也。

咸走血,多食之令人渴;辛走气,多食之令人洞心;

大贡反,心气流泄疾。

苦走骨,多食之令人变欧;甘走肉,多食之令人心悗。余知其然也,不知其何由,愿闻其故。

五味各走五脏所生,益其筋、血、气、骨、肉等,不足皆有所少,有余并招于病,其理是要,故请闻之。

平按:《灵枢》“欧”作“呕”,下同。

少俞对曰:酸入胃,其气涩以收,上之两焦,弗能出入也,

涩,所敕反,不滑也。酸味性为涩收,故上行两焦,不能与营俱出而行,复不能自反还入于胃也。

不出则留于胃中,胃中和温,即下注膀胱,膀胱之胞薄以濡,得酸即缩卷约而不通,水道不通,故

既不能出胃,因胃气热,下渗膀胱之中,膀胱皮薄而又耎,故得酸则缩约不通,所以成病为□,□,淋也。胞,苞盛尿也。

平按:《灵枢》“濡”作“懦”。

阴者,积筋之所终也,故酸入走筋。

人阴器,一身诸筋终聚之处,故酸入走于此阴器。

黄帝曰:咸走血,多食之令人渴,何也?少俞曰:咸入于胃,其气上走中焦,注于脉,则血气走之,血与咸相得则血涘,血涘则胃汁注之,注之则胃中竭,竭则咽路焦,故舌干善渴。

肾主于骨,咸味走骨,言走血者,以血为水也。咸味之气,走于中焦血脉之中,以咸与血相得,即涩而不中,胃汁注之,因即胃中枯竭,咽焦舌干,所以渴也。咽为下食,又通于涎,故为路也。涘,音俟,水厓,义当凝也。

平按:《灵枢》“血涘,血涘”四字,作“凝,凝”二字;“汁”上有“中”字;“舌”下有“本”字。

血脉者,中焦之道也,故咸入而走血矣。

血脉从中焦而起,以通血气,故味之咸味,走于血也。

黄帝曰:辛走气,多食之,令人洞心,何也?少俞曰:辛入于胃,其气走于上焦,上焦者,受气而营诸阳者也,

洞,通泄也。辛气剽悍,走于上焦,上焦卫气行于脉外,营腠理诸阳。

姜韭之气薰之,营卫之气不时受之,久留心下,故洞心。

以姜、韭之气辛薰,营卫之气非时受之,则辛气久留心下,故令心气洞泄也。

辛者,与气俱行,故辛入而与汗俱出矣。

辛走卫气,即与卫气俱行,故辛入胃,即与卫气汗俱出也。

黄帝曰:苦走骨,多食之令人变欧,何也?少俞曰:苦入于胃,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,苦入下管,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,故变欧。

苦是火味,计其走血以取资骨令坚,故苦走骨也。苦味坚强,五谷之气不能胜之,故入三焦,则营卫不通,下焦复约,所以食之还出,名曰变欧也。

平按:《灵枢》“管”作“脘”。

齿者,骨之所终也,故苦入而走骨,

齿为骨余,以杨枝苦物资齿,则齿鲜好,故知苦走骨。

故入而复出,知其走骨。

人食苦物,入咽还出,故知走骨而出欧也。

黄帝曰:甘走肉,多食之令人心悗,何也?少俞曰:甘入于胃,其气弱少,不能上于上焦,而与谷留于胃中,甘者令人柔润者也,胃柔则缓,缓则虫动,虫动则令人心悗。

甘味气弱,不能上于上焦,又令柔润,胃气缓而虫动。虫动者,谷虫动也。谷虫动以挠心,故令心悗。悗,音闷。

平按:《灵枢》“弱少”作“弱小”;“于上焦”作“至于上焦”;“中”下无“甘”字;“心悗”作“悗心”。

其气外通于肉,故曰甘入走肉矣。

脾以主肉,甘通于肉,故甘走肉也。

五味所入:酸入肝,辛入肺,苦入心,甘入脾,咸入肾,淡入胃,是谓五味。

五味各入其脏。甘味二种,甘与淡也。谷入于胃,变为甘味,未成曰淡,属其在于胃;已成为甘,走入于脾也。

平按:《灵枢》无“所入”二字。《素问》无“淡入胃”三字,新校正云:“《太素》又云:淡入胃。”与此正合。

五走:酸走筋,辛走气,苦走血,咸走骨,甘走肉,是谓五走。

《九卷》此文及《素问》皆苦走骨,咸走血。此文言苦走血,咸走骨,皆左右异,具释于前也。

五裁:病在筋,无食酸;病在气,无食辛;病在骨,无食咸;病在血,无食苦;病在肉,无食甘。口嗜而欲食之,不可多也,必自裁也,命曰五裁。

裁,禁也。筋、气、骨、肉、血等,乃是五味所资,以理食之,有益于身;从心多食,致招诸病,故须裁之。

平按:《素问·宣明五气篇》注:新校正云:“按《太素》五禁云:肝病禁辛,心病禁咸,脾病禁酸,肺病禁苦,肾病禁甘,名此为五裁。杨上善云:口嗜而欲食之,不可多也,必自裁之,命曰五裁。”按:新校正所引《太素》经文,与此小异,所引杨注,乃本书经文,与此亦异。

寿限

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“故中年而寿尽矣”,见《灵枢》卷八第五十四《天年篇》。自“黄帝曰:其气盛衰”至末,见《甲乙经》卷六第十二。自“黄帝问于岐伯曰:人年老而无子者”至末,见《素问》卷一第一《上古天真论》。

黄帝曰:人之夭寿各不同,或夭,或寿,或卒死,或病久,愿闻其道。

问有四意:夭、寿、卒死、病久。

平按:《灵枢》“人之夭寿”作“人之寿夭”;“或夭、或寿”作“夭寿”。

岐伯曰:

答中答其得寿,余三略之。得寿有九:

五脏坚固,

谓五脏形,坚而不虚,固而不变,得寿一也。

血脉和调,

谓血常和,脉常调,得寿二也。

肌肉解利,

谓外肌肉肉,各有分利,得寿三。

平按:注上“肉”字,恐是“内”字之误。

皮肤緻密,

緻,大利反。谓皮腠闭密,肌肤緻实,得寿四。

营卫之行,不失其常,

谓营卫气,一日一夜,各循其道,行五十周,营卫其身,而无错失,得寿五。

呼吸微徐,

谓吐纳气,微微不粗,徐徐不疾,得寿六。

气以度行,

呼吸定息,气行六寸,以循度数,日夜百刻,得寿七。

六腑化谷,

胃受五谷,小肠盛受,大肠传导,胆为中精决,三焦司决渎,膀胱主津液,共化五谷,以奉生身,得寿八。

津液布扬,

所谓泣、汗、涎、涕、唾等,布扬诸窍,得寿九也。

平按:注“涎”,袁刻作“液”。

各如其常,故能久长。

上之九种营身之事,各各无失,守常不已,故得寿命长生久视也。

平按:“久长”《灵枢》作“长久”。

黄帝曰:人之寿百岁而死者,何以致之?

问其得寿所由。

岐伯曰:使道隧以长,

谓有四事得寿命长:使道,谓是鼻空使气之道;隧以长,出气不壅。为寿一也。

其墙高以方,

鼻之明堂,墙基高大方正,为寿二也。

通调营卫,三部三里,

三部,谓三焦部也。三里,谓是膝下三里,胃脉者也。三焦三里,皆得通调,为寿三。

起骨高肉满,百岁乃得终也。

起骨,谓是明堂之骨。明堂之骨,高大肉满,则骨肉坚实,为寿四也。由是四事,遂得百岁终也。

黄帝曰:其不能终寿而死者,何如?

问其夭死。

平按:《灵枢》自“黄帝曰:其不能终寿而死者”至“故中年而寿尽矣”一段,叙次在“形骸独居而终矣”之后。

岐伯曰:其五脏皆不坚,

夭者亦四:五脏皆虚,易受邪伤,为夭一也。

使道不长,空外以张,喘息暴疾,

使道短促,鼻空又大,泄气复多,为夭二也。

平按:“不长”,袁刻作“不通”,依原钞更正,《灵枢》亦作“不长”。

又卑基墙,

鼻之明堂,基墙卑下,为夭三也。

薄脉少血,其肉不实,数中风,血气不通,真邪相攻,乱而相引,

脉小血少,皮肉皆虚,多中外邪,血气壅塞,真邪相攻,引乱真气,为夭四。

平按:《灵枢》“不实”作“不石”;“中风”作“中风寒”。

故中年而寿尽矣。黄帝曰:善。

黄帝闻夭寿之所由,故赞述之也。

平按:“故中年而寿尽矣”,《灵枢》作“故中寿而尽也”。

黄帝曰:其气之盛衰,以至其死,可得闻乎?

消息盈虚,物化之常,故人气衰,时时改变,以至于死地,各不同形,故请陈之也。

岐伯曰:人生十岁,五脏始定,血气已通,其气在下,故好走。二十岁,血气始盛,肌肉方长,故好趋。三十岁,五脏大定,肌肉坚固,血脉盛满,故好步。四十岁,五脏六腑十二经脉,皆大盛以平定,腠理始疏,荣华颓落,发鬓颁白,平盛不摇,故好坐。

血,营血也。气,卫气也。大盛,内盛也。始疏,外衰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“人生”作“人年”;“始疏”作“始开”;“颓落”作“剥落”;“发鬓”作“鬓发”。《灵枢》“鬓”作“颇”;“颁”作“斑”。又按:原钞“平盛不摇”,“平”字傍有“丕,彼悲反,大也”六字,疑“平盛”应作“丕盛”,别本作“丕”。

五十岁,肝气始衰,肝叶始薄,胆汁始减,目始不明。六十岁,心气始衰,喜忧悲,血气懈惰,故好卧。七十岁,脾气虚,皮肤枯。八十岁,肺气衰,魄离,魄离故言喜误。九十岁,肾气焦,脏枯,经脉空虚。百岁,五脏皆虚,神气皆去,形骸独居而终矣。

肝为木,心为火,脾为土,肺为金,肾为水,此为五行相生次第,故先肝衰,次第至肾也。至于百岁,五脏虚坏,五神皆去,枯骸独居,称为死也。

平按:“始减”,《灵枢》作“始灭”。“喜忧悲”,《灵枢》作“苦忧悲”,《甲乙经》作“乃善忧悲”。又《甲乙经》“惰”作“堕”;“皮肤枯”作“皮肤始枯,故四肢不举”。“魄离”二字,《灵枢》不重,《甲乙经》作“魂离魄散”。“喜误”,《灵枢》、《甲乙经》均作“善误”。“脏枯”,《甲乙经》作“脏萎枯”。《灵枢》“脏”上有“四”字,下无“枯”字。又《甲乙经》“百岁”上有“至”字;“终”下有“尽”字。

黄帝问于岐伯曰:人年老而无子者,材力尽邪?将天数然?

材力,摄养之力也。天数,天命之数也。

平按:《甲乙经》无此一段及下“岐伯曰”三字。

岐伯曰:女子七岁,肾气盛,更齿发长。

肾主骨发,故肾气盛,更齿发长。

平按:“更齿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均作“齿更”。

二七而天癸至,任脉通,伏冲脉盛,月事以时下,故有子。

天癸,精气也。任冲脉起于胞中下极者也,今天癸至,故任脉通也,伏冲之脉起于气街,又天癸至,故冲脉盛也。二脉并营子胞,故月事来以有子也。

平按:“天癸”《甲乙经》作“天水”,下同。“伏冲”《素问》作“太冲”,新校正云:“《太素》作伏冲,下同。”与此正合。

三七,肾气平均,故真牙生而长极。

真牙,后牙也。长极,身长也。

四七,筋骨坚,发长极,身体盛壮。

身之筋、骨、体、发,无不盛极。

五七,阳明脉衰,面始焦,发始惰。

阳明脉起于面,行于头,故阳明衰,面与发始焦落。

平按:“始焦”《甲乙经》作“皆焦”;“惰”作“白”,《素问》作堕。

六七,三阳脉衰于上,面皆焦,发白。

三阳,太阳、少阳、阳明也。三阳脉俱在头,故三阳衰,面焦发白。

平按:“发白”《素问》作“发始白”,《甲乙经》无此一段。

七七,任脉虚,伏冲衰少,天癸竭,地道不通,故形坏而无子。

任、冲二脉气血俱少,精气尽,子门闭,子宫坏,故无子。

平按:“伏冲衰少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作“太冲脉衰少”。

丈夫年八岁,肾气实,发长齿更。二八,肾气盛,天癸至,精气溢写,阴阳和,故能有子。三八,肾气平均,筋骨劲强,故真牙生而长极。四八,筋骨隆盛,肌肉满。五八,肾气衰,发惰齿藁。六八,阳气衰于上,面焦,鬓发颁白。七八,肝气衰,筋不能动,天癸竭,精少,肾脏衰,形体皆极。八八,则齿发去。

齿藁者,骨先衰,肉不附,故令齿枯也。

平按:“写”《甲乙经》作“泻”,下同。“肌肉满”,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均作“肌肉满壮”。“阳气衰于上”《素问》作“阳气衰竭于上”。“肾脏衰”《甲乙经》作“肾气衰”。

肾则生水,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,故五脏盛乃写。今五脏皆衰,[平按: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“生水”均作“主水”;“乃写”均作“乃能泻”。以下据《素问·上古天真论》及《甲乙经·形气盛衰大论》补入。]筋骨解堕,天癸尽矣,故发鬓白,身体重,行步不正,而无子耳。

卷第三阴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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