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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度第十四
黄帝问于伯高曰。脉度言经脉之长短。何以立之。伯高曰。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。而脉度定矣。(脉度叶肚先度叶铎)此言经脉之长短。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。而定其度数。故曰骨为干。脉为营。如藤蔓之营附于木干也。
黄帝曰。愿闻众人之度。人长七尺五寸者。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。伯高曰。头之大骨。围二尺六寸。
此言头之大骨度数。众人。谓天下之大众。长七尺五寸者。上古适中之人也。适中之人。则头骨亦适中矣。头骨适中。通体之骨皆适中矣。
胸围四尺五寸。腰围四尺二寸。
此胸骨腰骨。围转一周之总数也。
发所覆者。颅至项尺二寸。发以下至颐。长一尺。君子终折。
此言头颅前后上下之骨度。发所覆者。谓从前额颅之发际。上至巅顶。以至后项之发际。计发所覆者。度一尺二寸。发以下至颐者。谓从前额颅之发际。以下至于两颐。计长一尺。君子终折者。
谓从发际之始。以至发际之终。可折中而度量。盖君子之人。面方广而发际高。发所覆者。从颅至项度一尺一寸。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一寸也。此言天下之众。有君子小人不同。有太过不及不等。
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。缺盆以下至长九寸。过则肺大。不满则肺小。以下至天枢长八寸。过则胃大。不及则胃小。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。过则回肠广长。不满则狭短。横骨长六寸半。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。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。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。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。膝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。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。故骨围大则太过。小则不及。(音吉叶踝叶瓦去声)此仰面之骨度也。结喉下两旁巨骨陷中为缺盆。盖形如缺盆。因以为名。。骨名。一名尾翳。即鸠尾骨也。自两旁缺盆而下至。计长九寸。过则肺大。不满则肺小。盖之内。心肺之所居也。天枢在脐旁二寸。乃足阳明之穴。从两旁而下至天枢。计长八寸。过则胃大。不及则胃小。盖自鸠尾以至于脐。胃腑之所居也。横骨在毛际横纹中。自天枢而下至于横骨。计长六寸半。过则回肠广大。不满则狭短。盖自脐以至少腹。大肠之部分也。横骨横长亦六寸半。内辅者。
内之辅骨也。内辅之上廉。长一尺八寸者。在上之腿度也。内辅之上廉。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者。
膝之连骸。一名膝盖骨也。内辅下廉。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者。在下之腿度也。曰内辅内踝者。以足八字分立。则内骨偏向于面也。踝者。下廉之腿骨。与足骨相连之凹处。在内者为内踝。在外者为外踝。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者。足跟骨也。膝者。膝前下之腿骨。跗者。足面上之跗骨。即足阳明之动脉处。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。计长一尺六寸也。属者。概足面而言也。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者。从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。骨围大者。骨之粗大也。小者。骨之细小也。
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。行腹中不见者长四寸。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。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。
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。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。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。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。
此侧身之骨度。皆纵而数之也。耳上之旁为角。肩胛上之颈骨为柱骨。自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。
肋下内为腋。自柱骨至腋中计长四寸。胁骨之下为季胁。自腋以下至季胁。计长一尺二寸。捷骨之下为髀枢。一名髀厌。在臀之两旁。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。自季胁以下至髀枢。计长六寸。髀枢以下至膝盖骨内之中分。计长一尺九寸。即上之腿数也。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。即下之腿数也。
京骨。足太阳膀胱经穴名。在足外侧大骨下。赤白肉际陷中。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长三寸。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。此侧身之骨度也。按、胁骨名扁骨。横于胁下。有渗理而无髓空。此节不度胁骨之长短。而只以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者。盖以形身之度数。概皮肉脉骨而量其长短。经脉循骨度而直行于上下也。耳后当完骨者。广九寸。耳前当耳门者。广一尺三寸。两颧之间。相去七寸。
此头侧之横度也。耳后高骨为完骨。入发际四分。广者横阔也。耳后当完骨者。从耳以至于脑后也。耳前当耳门者。从耳而至于鼻准也。此头侧之横度也。两颧之间。相去七寸者。此当面之横度也。按、手足少阳阳明之脉。纵横经络于头面左右。故复度头面之广数。两乳之间。广九寸半。
此形身前面之横度也。
两髀之间。广六寸半。
此形身背面之横度也。
足长一尺二寸。广四寸半。
此两足之纵横数也。
肩至肘长一尺七寸。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。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。本节至节其末长四寸半。
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。本节者。指掌交接之骨节。末者。指尖也。
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。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节长三尺。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。奇分在下。故上七节至于膂骨。九寸八分分之七。(叶底)此脊背之骨度也。项发以下至背骨者。自顶后之发际。至背骨之大椎。计长二寸五分。膂骨。
脊骨也。自背骨之大椎。循膂骨以下至于尾。计二十一节。共长三尺。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。
其奇分之九厘。在下节计算。故膂骨以上。计有七节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。则七得七寸。四七二寸八分。共九寸八分。又每节一厘。共计九寸八分七厘。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。玉师问曰。
脊椎二十一节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。曰。七节之旁。乃膈俞也。脏腑之气。皆从内膈而出。
如逆伤脏气则死。刺伤腑气。皆为伤中。故曰七节之旁。中有小心。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。亦兼论七节之膈俞。不可妄刺者也。
此众人骨之度也。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。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。其见浮而坚。其见明而大者多血。细而沉者多气也。
此总结骨之度数。定经脉之长短也。经脉之浮而坚。明而大者多血。细而沉者多气。此篇论骨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。血脉资始于肾。骨之精气盛。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。尚御公曰。肾藏精气而主骨。血者。神气也。此六篇论筋骨血脉。本于少阴之阴阳。张开之曰。肾藏之精液。奉心神化赤而为血。气者。精气也。故浮为阳而主血。沉为阴而主气。
五十营第十五
黄帝曰。余愿闻五十营奈何。岐伯答曰。天周二十八宿。宿三十六分。人气行一周。千八分。
日行二十八宿。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。二十八脉。周身十六丈二尺。以应二十八宿。漏水下百刻。
以分昼夜。故人一呼脉再动。气行三寸。一吸脉亦再动。气行三寸。呼吸定息。气行六寸。十息气行六尺。日行二分。二百七十息。气行十六丈二尺。气行交通于中。一周于身。水下二刻。日行二十五分。五百四十息。气行再周于身。水下四刻。日行四十分。二千七百息。气行十周于身。水下二十刻。日行五宿二十分。一万三千五百息。气行五十营于身。水下百刻。日行二十八宿。漏水皆尽。脉终矣。所谓交通者。并行一数也。故五十营备。得尽天地之寿矣。凡行八百一十丈也。
此篇论宗气营气循行于脉中。循脉度之十六丈二尺。应呼吸漏下而为五十营也。周天二十八宿。
而一面七星。子午为经。卯酉为纬。房毕为纬。虚张为经。房至毕为阳。昴至心为阴。阳主昼。阴主夜。每宿约二十六分。
共乘一千零八分。人气昼夜五十营。行二十八宿之一周。计一千八分。日丽天而绕地一周。亦行二十八宿之度分。人之经脉上下左右前后。共计二十八脉。盖手之三阴三阳。足之三阴三阳。上下左右。共计二十四脉。并左右之两跷脉。前之任脉。后之督脉。通共二十八脉。周身十六丈二尺。为五十营。以应二十八宿。以终漏下百刻。以分昼夜。故人一呼脉再动。气行三寸。一吸脉亦再动。气行三寸。呼吸定息。气行六寸。十息则气行六尺矣。二百七十息。气行十六丈二尺。交通于二十八脉之中。为一周于身。乃水下二刻。而日行二十分有奇矣。五百四十息。气行再周于身。乃水下四刻。日行四十分有奇矣。二千七百息。气行十周于身。乃水下二十刻。而日行五宿二十分。计二百分有奇矣。一万三千五百息。气行五十营于身。乃水下百刻。而日行二十八宿。计一千零八分也。漏水皆尽。而脉终于五十营矣。按、邪客篇曰。宗气积于胸中。出于喉咙。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。营气者。泌其津液。注之于脉。化而为血。以营四末。内注五脏六腑。以应刻数焉。此宗气上贯于心主之脉偕营气营行于脉中。以应呼吸漏下者也。五味篇曰。谷始入于胃。其精微者。出于胃之两焦。以溉五脏。别出两行营卫之道。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。积于胸中。命曰气海。出于肺。循喉咙。
故呼则出。吸则入。夫肺主气而主皮毛。人一呼则八万四千毛窍皆阖。一吸则八万四千毛窍皆开。
此宗气之散于脉外之皮毛。而行呼吸者也。故所谓交通者。谓皮肤经脉之宗气。外内交通。而并行一百刻之数也。夫天主气。地主血脉。故五十营而外内之气行周备。斯得尽天地之寿矣。凡经脉外内之宗营。皆行八百一十丈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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