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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黄帝素问直解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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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版论要论第十五篇

玉版,着之玉版也;论要,论色脉之大要也。色脉大要,以神为主。故首言神,次言色言脉,而论要毕矣。

黄帝问曰∶余闻揆度奇恒,所指不同,用之奈何?

度,入声,下同。奇,异也。恒,常也。奇恒,异于恒常之病也。帝问揆度奇恒,所指不同,于十二经脉之循行,余欲用之以为治奈何?

岐伯对曰∶揆度者,度病之浅深也,奇恒者,言奇病也。请言道之至数。

度病之浅深而为揆度,奇病而为奇恒,所指虽有不同,然道之至数,请得言之。

五色脉变,揆度奇恒,道在于一,神转不回,回则不转,乃失其机。

道之圣数,有色有脉,五色与脉,其变无常,以五色脉变,而揆度于奇恒,则用之之道,惟在于一。一者神也,色脉本神气以营运,左旋右转而不回。若回则不能旋转,乃失其营运之机。

至数之要,迫近以微,着之玉版,命曰合玉机。

请言道之至数,其至数之要,迫近而在于色脉,以微而在于神机,色脉神机,可以着之玉版。合玉衡旋转之机,故命曰合玉机。着之玉版,则为玉版论要。合玉机,则为玉机真脏。帝闻岐伯之言,其后复有玉机真脏之论。此言色脉,以神为主,神机合玉机,所以着之玉版也。

容色见上下左右,各在其要。

在,察也。所谓色变者,面容之色,见于上下左右,当各察其浅深顺逆之要。

其色见浅者,汤液主治,十日已。

色浅,乃微青微黄微赤微白微黑也。色浅则病亦浅,故以汤液主治。汤液者,五谷之汤液,十日已者,十干之天气周,而病可已,即移精变气论,所谓汤液十日,以去八风五痹之病者是也。

其见深者,必齐主治,二十一日已。

色深则病亦深,故其见深者,必齐毒药主治。齐,合也。即汤液醪醴论所谓必齐毒药攻其中者是也。

二十日,则十干再周,二十一日,再周环复,其病可已。

其见大深者,醪酒主治,百日已。

色大深,则病亦大深,故其见大深者,醪酒主治,醪酒乃熟谷之液,其性悍滑疾,营运荣卫,通调经脉,故百日病已,百日则十干十周,气机大复也。

色夭面脱,不治,百日尽已,脉短气绝,死。病温虚甚,死。

颜色夭而面容脱,其病不治,至百日尽已。尽已,气血皆终也。若兼脉短气绝,即死。病温虚甚亦死,不能期之百日矣。

色见上下左右,各在其要,上为逆,下为从。

色,容色也,申明容色见上下左右,各在其要者。《灵枢·五色》论云,其色上行者,病益甚。

故上为逆。其色下行,如云彻散者,病方已,故下为从。

女子右为逆,左为从;男子左为逆,右为从。

女子为阴,经脉之气,右旋左转,故病色见于右为逆,见于左则从而散,故为从。男子为阳,经脉之气,左旋右转,故病色见于左,为逆;见于右,则从右而散,故为从。

易,重阳死,重阴死。

重,平声。易,交易也,女子左为从,男子右为从者,女为阴而从阳,男为阳而从阴,乃阴阳交易之道也。女子右为逆,男子左为逆者,女为阴,右亦为阴,男为阳,左亦为阳,乃重阳死,重阴死之义也。

阴阳反他,治在权衡相夺,奇恒事也,揆度事也。

阴阳相得则顺,反他则逆。若阴阳反他,则治之之法,在于权衡相夺。权衡者,得其平也。相夺者,夺其逆于右者从左,逆于左者从右。如汤液主治,必齐主治,醪酒主治,皆权衡相夺之义。夫阴阳反他,乃奇恒事也。治在权衡相夺,乃揆度事也。此举色之大要,而有死生也。

搏脉痹,寒热之交。

所谓脉变者,正气与邪气相持,则为搏脉,病干形体,则为痹为,病干气机,则为寒热之交。

脉孤,为消气;虚泄,为夺血。孤为逆,虚为从。

脉者,气血之先,脉孤则阳气内损,故为消气。孤,谓弦钩毛石,少胃气也。脉虚泄,则阴血内亏,故为夺血。虚泄,谓脉气内虚,不鼓动也。脉孤而无胃气,则真元内脱,故为逆,虚泄而少血液,则血可渐生,故为从。

行奇恒之法,以太阴始。

人有奇恒之病,而揆度其脉,是行奇恒之法也。行奇恒之法,不离人身经脉之常,故以太阴始,肺手太阴之脉,为十二经脉之首,始于寅肺,终于丑肝,故当以之为始。

行所不胜曰逆,逆则死。行所胜曰从,从则活。

克我者,为所不胜,行所不胜,则有病之经脉受克,故曰逆,逆则死。我克者,为所胜,行所胜,则有病之经脉气盛,故曰从,从则活。

八风四时之胜,终而复始,逆行一过,不复可数。

数,上声。八方之风,主于四时,各有所胜,如东风主春木而胜土;南风主夏火而胜金;西风主秋金而胜木,北风主冬水而胜火;四隅应中土而胜水。八风四时之胜,各主其时,循环无端,故终而复始。一岁之中,木火土金水,以次相生,若逆行一过则相生不次,故不复可数,而生气或几乎息矣。此举脉之大要,而有死生也。

论要毕矣。

总结上文,合神机色脉论要毕矣。

诊要经终论第十六篇

诊视之要,在于经脉。春夏秋冬,各有所刺,所以治其经脉也。不知者,反之所以伤其经脉也;十二经脉之败,乃经脉之终也,故曰诊要经终也。

黄帝问曰∶诊要何如?

此问诊要,下问经终,故以名篇。

岐伯对曰∶正月二月,天气始方,地气始发,人气在肝。

方,犹位也。正月二月天气从阴而阳,故天气始位。地气从下而上,故地气始发。肝主春木,故人气在肝。

三月四月,天气正方,地气定发,人气在脾。

三月四月,天气由东而南,始正其位,故天气正方,地气由生而长,发无余蕴,故地气定发。土生万物,于人为脾,故人气在脾。

五月六月,天气盛,地气高,人气在头。

五月六月,天暑地炎,天暑故天气盛。地炎故地气高。谓气机上而不下也,人气在头,亦上而不下之谓也。

七月八月,阴气始杀,人气在肺。

春夏为阳,秋冬为阴。七月八月,天地之气自阳而始阴,故阴气始有肃杀之意。肺主秋金,故人气在肺。

九月十月,阴气始冰,地气始闭,人气在心。

九月十日,自秋而冬,阴气凝聚,始有作冰之意。地气收敛,始有闭藏之机。人气在心合于手少阴也。

十一月十二月,冰复,地气合,人气在肾。

复,犹伏也。十一月十二月,水冰气状,故冰伏。地气归藏,故地气合,肾水之气主于冬,故人气在肾,合于足少阴也。

故春刺散俞,及与分理,血出而止,甚者传气,间者环也。

散,上声。间,去声,下俱同。散俞,络脉之俞也。分理,分肉之腠理也。春气始生,故春刺络脉之散俞及与分肉之腠理间。血出则经络通而止针。如病甚者,当深取而传导其气,若虚实相间者,以针传气,而即环转也。

夏刺络俞,见血而止,尽气闭环,痛病必下。

终俞,孙络之俞也。夏气开张,故浅刺络俞,微见其血而止针,若尽传其气,反闭其环转之机,而痛病必下人矣。

秋刺皮肤,循理上下同法,神变而止。

秋时人气在肺,肺主皮肤,故秋刺皮肤,气机始收。故循皮肤之纹理而刺之,或刺上,或刺下,皆同于皮肤循理之法。故上下同法,若气机环转,则神气内变,而止针。

冬刺俞窍于分理,甚者直下,间者散下。

俞窍乃俞穴之窍,冬气闭藏,其刺宜深,故冬刺俞穴之窍。在于窍之分理,病甚者,循俞直下,虚实相间者,循经散下。

春夏秋冬,各有所刺,法其所在。

总结上文之意。上文春夏秋冬,人气各有所在。春夏秋冬,浅深各有所刺。此言春夏秋冬,各有所刺,即法其人气之所在,以为刺也。

春刺夏分,脉乱气微,入淫骨髓,病不能愈,令人不嗜食,又且少气。

分去声,下同。春夏秋冬各有所刺,若春刺夏分,必气妄伤,心合脉,故脉乱,脉乱则气无所附,故气微。脉乱气微,邪反内入,故入淫骨髓,而春病不能愈。夫脉乱必令人不嗜食。盖食气入胃,浊气归心,淫精于脉也,不但气微,又且少气。

春刺秋分,筋挛逆气,环为咳嗽,病不愈,令人时惊,又且哭。

春到秋分,肺气妄伤。筋挛,肝病也。筋挛逆气,肝病而逆于肺也。肝病逆肺,故转为咳嗽,环犹转也,春刺秋分,故夏病不愈。东方肝木,其病发惊骇,故令人时惊。肝藏魂,肺藏魄,魂魄不安,故又且邪哭。

春刺冬分,邪气着藏,令人胀,病不愈,又且欲言语。

着,旧本讹着,今改,下缴着同,藏如字。春刺冬分,肾气妄伤,肾主冬藏,故邪气着藏。水寒为病,故令人胀。刺失其宜,故春病不愈,言为心声,又且欲言语,不但病足少阴,兼病手少阴也,凡此皆春刺之失也。

夏刺春分,病不愈,令人懈惰。

夏刺春分,则夏病不愈。长夏属土,故令人懈惰。

夏刺秋分,病不愈,令人心中欲无言,惕惕如人将捕之。

夏刺秋分,则夏病不愈,夏火属心,心虚,故令人心中欲无言,不但无言,且惕惕如人将捕之。

夏刺冬分,病不愈,令人少气,时欲怒。

夏刺冬分,则夏病不愈,夏月阳气外张,故令人少气。气虚,则肝血无所附,故时欲怒,凡此皆夏刺之失也。

秋刺春分,病不已,令人惕然欲有所为,起而忘之。

秋刺春分,则秋病不已。秋主收、刺春分、反导其气血上行,故令人惕然。肺位居高,治节出焉,故欲有所为。收气反散,故起而忘之。

秋刺夏分,病不已,令人益嗜卧,又且善梦。

秋刺夏分,则秋病不已。夏日人倦嗜卧,秋刺夏分,则令人益嗜卧。嗜卧阴也,梦为阴中之阴,既嗜卧矣,又且善梦。

秋刺冬分,病不已,令人洒洒时寒。

秋刺冬分,则秋病不已,冬时水旺气寒,冬脉虚,故令人洒洒时寒。凡此皆秋刺之失也。

冬刺春分,病不已,令人欲卧不能眠,眠而有见。

冬刺春分,则冬病不已、卧眠者,闭藏之象。冬刺春分,故欲卧而不能眠。气机外泄,故眠而有见。

有见,以无为有也。

冬刺夏分,病不愈,气上,发为诸痹。

冬刺夏分,则冬病不愈,气上者,阳因而上,开泄之意也。发为诸痹者,冬气应藏而反开泄,留连时日,发为风寒湿诸痹之证也。

冬刺秋分,病不已,令人善渴。

冬刺秋分,则冬病不已,冬时水精内藏,刺秋分,则水精外泄于皮毛,故令人善渴,凡此皆冬刺之失也。

凡刺胸腹者,必避五脏。

春夏秋冬,刺失其分,则伤五脏之气。故凡刺胸腹之皮部者,必避五脏真元之气,当从之使出,不可逆之使入也。

中心者,环死。

中,去声。下中脾肾肺膈皆同。若逆之使入,中伤心气者,周时环转而死。盖阳中之太阳,心也,如天之日,一日一周,今不能周,故环死。

中脾者,五日死。

脾者,土也,五乃土之生数,故中伤脾气者五日死。

中肾者,七日死。

肾者,水也,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,合而为七,故中伤肾气者,七日伤。

中肺者,五日死。

肺者,金也,干为金,为天。《易系》曰,天数五,地数五。

故中脾者五日死,此中肺气者,亦五日死。言五脏不及肝者,或简脱也。

中膈者,皆为伤中,其病虽愈,不过一岁,必死。

五脏之气,皆以胸膈以出入,故中伤膈气者,皆为伤中,其外病虽愈,亦不过一岁必死。一岁,尽四时五行之气也。

刺避五脏者,知逆从也。所谓从者,膈与脾肾之处,不知者反之。

处,去声。上文云凡刺胸膜者,必避五脏。此申明刺避五脏者,知逆从之道也。所谓从者乃膈与脾肾之处,盖膈为阳,居上,脾属土,居中。肾为阴,居下,知膈与脾肾之处,则知上下出入之度,故为从。若不知膈与脾肾之处宜上反下,宜出反入;不知者,反之则为逆矣。

刺胸腹者,必以布缴着之,乃从单布上刺。刺之不愈,复刺,

刺针必肃,刺肿摇针,经刺勿摇,此刺之道也。

又申明凡刺胸腹者,必以布缴着之,乃从单布上刺,是刺之至浅也。刺之不愈,复刺者,言刺布不愈,当去布复刺也。刺针必肃者,复刺之针,必宜端肃,不若刺布之放纵也。刺肿摇针者,肌肉壅肿,则宜摇针以泻之。若肌肉不肿而为经脉之刺,仍宜端肃,而勿摇。此刺胸腹必避五脏之要道也。

此一节言四时各有所刺。刺失其宜,则病不愈,刺伤五脏,则死有期,而为诊视之要也。

帝曰∶愿闻十二经脉之终奈何?

上文刺伤五脏乃无形之气机,非有形之经脉,故帝复愿闻十二经脉之终。

岐伯曰∶太阳之脉,其终也戴眼、反折、螈、其色白,绝汗乃出,出则死矣。

太阳之脉,手足太阳之经脉也。终,绝也,戴眼,目上视也。反折,背反张也。螈,手足抽掣也。

手太阳之脉,止于目内,足太阳之脉,起于目内,故其终也,戴眼。太阳行身之背,故其终也,反折。手太阳之脉,循臂上肩,足太阳之脉,贯臀入,故其终也,螈。手太阳主液,液脱血亡,故其色白。经脉终而汗出,则为绝汗,绝汗出则死矣。

少阳终者,耳聋、百节皆纵、目寰绝系。绝系,一日半死。其死也,色先青白,乃死矣。

寰,旧本讹HT,今改。手足少阳之脉,从耳后入耳中,出走耳前,故其终也,耳聋。《灵枢·经脉论》云,胆足少阳之脉,主骨所生病。节者,骨之交,故其终也,百节皆纵。手少阳之脉止于目锐,足少阳之脉,起于目锐,故其终也,目寰绝系。谓目之寰宇与眼系相绝,不相维系也。系绝经终,故一日半死。《刺禁论》云,刺中胆者一日半死。色先青白者,日半之前,先见木受金刑之色,乃死矣。

阳明终者,口目动作,善惊,妄言,色黄,其上下经盛,不仁,则终矣。

足阳明经脉,起于鼻中,上连于目,下连于口,故口目动作,动作牵引歪斜也。善惊,所谓闻木音则惕然而惊也。妄言,所谓甚则上高而歌也。色黄,土气外呈也。上下经盛,谓口目动作,善惊妄言色黄,皆足阳明经脉之病。从足而手,从下而上,则其上下经盛,手经足经皆病也。不仁者,身冷肤硬,阳明之经脉皆终矣。

少阴终者,面黑齿长而垢,腹胀闭,上下不通而终矣。

面黑,水气上泄也。齿长,骨属外浮也。垢,面齿不荣也。腹胀闭,少阴神机不从中土而转输也。

手经足经不相通贯,则上下不通,而少阴之经脉皆终矣。

太阴终者,腹胀闭,不得息,善噫,善呕。呕则逆,逆则面赤。不逆则上下不通,不通则面

黑,皮毛焦而终矣。

腹胀闭,足太阴脾气不升也。不得息,手太阴肺气不降也。善噫,脾病也。善呕,土虚也。呕则逆,不能四布也。逆则面赤,火色外呈,土无生源也。若不上逆则地气不升,故上下不通,不通则土不制水,故面黑;土不生金,故皮毛焦,而太阴之经脉皆终矣。

厥阴终者,中热、嗌干、善溺、心烦,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

矣。

溺,鸟去声。卷,上声,余篇卷同。手厥阴心包之脉,起于胸中,故中热,足厥阴肝脉为病,则嗌干善溺。手厥阴心包为病则心烦,此厥阴经脉之病,非经脉之绝。甚则舌卷,厥阴之脉绝于上也。卵上缩,厥阴之脉绝于下也。如是则厥阴之经脉皆终矣。

此十二经之所败也。

手足六经之终,乃十二经脉之终,故曰此十二经之所败也。

此一节承上文五脏气机内逆,而论十二经脉之终,所以为“诊要经终”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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